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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报告

作者:时间:2020-11-29点击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广西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河池学院学生会对照评估验收项目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自评报告总结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R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 23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 5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 6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达标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达标

R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达标

未达标

9. 2019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2019122220201125

20201125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R达标

未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达标

未达标

 

典型经验

 

1. 采用“校—院—班”三级联动工作模式,做到更好为同学服务。

2. 重新精准归纳缩减部门数量后的工作职能定义,进一步提升工作的执行力。

 

问题不足

 

1.院级学生会改革进程稍慢。当前校级学生会改革各项事宜已完成,各学院学生会改革进度不一。
2.服务形式尚未优化,服务力度还需继续强化。

 

改进措施

 

1.需加快院级学生会改革进程。当前校级学生会改革各项事宜已完成,各学院学生会改革进度不一,建议由校学生会进一步提供针对性指导,在校院学生会改革工作沟通联动上下功夫。
2.服务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服务力度需继续强化。

 

 

 

 

 

二、《河池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河池学院学生会(简称“学生会”)是在河池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和帮助下的最高形式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会,遵守上级学生会的章程。

第三条 本会宗旨和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

(二)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和引导同学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做学校党、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积极参与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和决策,积极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联系;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局面,推进文明、和谐校园建设。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拓展学生素质的活动,培养和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组织开展科技、文化艺术、公益、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成才服务。

(五)加强与区内外各高等院校学生会、社会各界及国际友好学生组织的联系,互相学习,增进友谊,促进交流。

第二章  

第四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河池学院各系学生会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凡取得河池学院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五条 团体会员的基本权利;

()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批评并进行监督;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团体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第七条 个人会员的权利;

()在本会内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咨询和批评权利;

()参加本会及所属机构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的权利;

()有通过本会对学校各项工作反映意见,建议和需求的权利。

第八条 个人会员的义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掌握本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加强社会实践锻炼;

()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友爱互助:要正确处理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的关系,自觉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校学生行为准则》、《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标准,在政治原则、道德素质和文明行为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有益活动:

()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维护本会的名誉。

第三章 学生会组织、职权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各级学生会应定期向各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报告工作,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 学生会的工作原则

学生会的工作既要保持在代表学生利益方面的原则和主导性,又要保持在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性和独立性,要有团结、民主、求实、创新的工作方针,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十一条 河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河池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二条 河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党委和区学生会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十三条 河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由上届委员会负责筹备。河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设立大会主席团,每次大会先举行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作为学生代表大会议期间的领导机构,大会主席团负责会议期间各项重大问题决策。

第十四条 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2)听取和审批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制定有关条例;

(4)选举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综合会员意见和建议,形成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代表;

(6)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其他委员的任免,学生代表的罢免。

第十五条 参加河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河池学院学生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院级学生会,按本单位学生总人数的一定比例以学生班级为单位直接民主选举产生(不足一名按一名计,超过一名按整数后四舍五入计)。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同届学生会相同,在任期满之前毕业的代表由原代表所在系学生会从本系内各班增补。

第十六条 河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行使下列职权:

()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修改本会章程;

()选举学生会委员会成员;

() 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会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河池学院学生会是河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常设执行机构。由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按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院学生会委员会由当选委员组成,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力。每届任期一年。院学生会代表大会若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它受全体学生的监督,对外代表河池学院学生会。其职权如下:

()在院学生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团结和带领校级学生会全体委员开展工作,定期召开校级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领导和协调各院级学生会开展工作;

()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协助校党、政部门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密切联系学生,加强沟通学生与学校和学生会各机构的联系,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负责及时向校党、政部门反映学生的要求和感望。并将学校的答复传达到学生;

()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提名和讨论本会委员的增补和撤换,并报校党委、团委批准;

()筹备和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听取和采纳会员对本机构的各种正确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本会会员的监督与批评;

()加强与区内外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 河池学院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在全校公开报名登记,由候选人考评小组组织进行面试、竞选、考核,经河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审议确认后产生,然后提交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差额选举。

第十九条 河池学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常务委员会由当选为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分委员组成。常委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召开,常委会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学生会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在河池学院学生会代表大会、河池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河池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召集河池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审议和批准河池学院学生会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批准任免河池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第二十条 河池学院学生会秘书处是河池学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向河池学院学生会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河池学院学生会秘书处由执行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部长组成。

河池学院学生会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执行河池学院学生会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负责河池学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管理河池学院学生会的经费和财产;

()在河池学院学生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常委会委托,对外代表河池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决策和日常工作协调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通过委员全体会议根据各系学生会作为河池学院学生会委员单位选举产生主席团,向学生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委员会执行主席若干人主持日常事务工作,决策机构由主席团若干人组成。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促进学生会成员之间的工作交流。

第二十四条 主席团在任期内实行年度述职制度。经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认可,可连任,如有缺额,则在学生会会内进行增选或改选。

三、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陈禹婷

中共

预备党员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8级

1/47

担任班级

团支书

2

陈丽芹

共青团员

教师教育学院

2018级

10/68

3

陆相善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级

3/45

担任班级

团支书

4

莫丽萍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级

8/43

担任宣传委员

5

谢志伟

中共预备党员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级

10/45

担任班级文体委员

6

李莲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9级

8/40

担任院学生会外联部干事、班级体育委员

7

周心如

共青团员

教师教育学院

2019级

12/65

担任院级宣传部干事

 

8

 

梅中玉

共青团员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019级

 

8/37

 

担任食管会办公室干事

 

9

秦红

共青团员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019级

10/48

担任院级学生会权益部干事、班级劳动委员

10

冯秋爱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9级

12/47

担任院级宣传部干事

11

韦艳飞

共青团员

教师教育学院

2019级

16/58

担任班级纪律委员、院级学习部干事

12

黄华凤

共青团员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9级

1/57

班级班长、院级宣传部干事

13

陆定军

共青团员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019级

24/81

担任院级心理部干事

14

陆子晏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9级

15/51

担任院级宣传部干事

15

覃运佳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9级

11/37

担任班级副班长、院级文艺部干事

16

陈如玲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9级

3/49

担任班级班长、院级文艺部干事

17

马博雄

共青团员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级

9/36

担任班级文艺委员

18

何茂林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19级

担任院级体育部干事

19

冯本昌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级

14/49

担任院级体育部干事

20

陈旭杰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19级

11/39

担任院级体育部干事

21

黄德兰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19级

7/37

担任班级学习委员、院级权益部干事

22

李坚鸿

共青团员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019级

6/39

担任班级宣传委员、院级权益部干事

23

廖美情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级

8/39

担任院生活部副部长、班级生活委员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产生办法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二)选举办法

1.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表示赞成或不赞成。赞成的,在候选人下方小格内划“O”。不赞成则在候选人下方小格内划“X”。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右边空格内写另选人的姓名,在下方小格内并作“O”符号。

2.候选人必须获得实到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当选。如果选举结果出现得票超过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3.代表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主席团成员投票,最后由各代表团依次投票。投票时听从选举工作主持人指挥,投票完毕后坐回原位。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验票,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

4.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产生河池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5.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十三名;总计票人一名,计票人十四名。其中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须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并经大会审议通过。

6.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字迹要清楚。所划的符号不清,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时间

202011月25日14:30-17:40

(二)地点

弘毅楼一区101

(三)会议议程

1.预备会议

1)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2)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3)听取主席团候选人资格审查报告

4)审议通过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审议通过常任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报告

6)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7)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8)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9)常任代表候选人与大家见面

10)讨论常任代表候选人名单

11)讨论《河池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2.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

1)统计并告知大会到场人数情况

2)介绍到场领导嘉宾

3)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4)校团委领导致词

5)学校党委领导讲话

3.各代表团会议

1)听取河池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各代表团讨论河池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4.主席团会议

1)听取各代表团关于“第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情况

2)听取各代表团关于《河池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草案)》讨论情况

5.第二次全体代表会议

1)清点大会现场代表人数

2)分发选票,并作选举常任代表的选票填写说明

3)进行河池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的选举

4)审议《河池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草案)》

5)审议河池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6)宣布计票结果

7)公布当选河池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名单

6.汇报提案工作

听取河池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进展情况

7.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

1)作选举主席团成员的选票填写说明

2)选举产生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8.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

1)清点大会现场代表人数

2)宣布河池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结果

3)新一届主席团代表宣读倡议书

4)致闭幕词

9.大会闭幕

(四)河池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宣传报道链接:http://tw.hcnu.edu.cn/info/1075/2476.htm

(五)召开河池学院大会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现场图片:

  1.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关心学校事业改革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忠实履行学生代表职责;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能积极主动并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4.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学生的拥护和信任;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

    6.遵纪守法,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二)产生办法

    河池学院学生会向各选举单位下达代表分配名额,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组织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班会和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 20%。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成员的1%,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 60%,女性代表不低于 25%,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10%。

    河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班委严格把关,由各班差额民主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确定。

  2.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学生会述职评议会制度

为加强对全校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制定制度。

第一条 河池学院学生会干部述职评议会工作小组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具体成员:

 长:田光灿

副组长:唐秀福  刘晓亮

 员:各二级学院主席团代表各一名

第二条 学生干部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具体包括: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的政治态度和工作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述职完毕后,接受评议会工作小组提问。述职内容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建设。

第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定期向评议会工作小组述职。

第四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

第五条 述职结果将作为学生干部参加评奖评优等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河池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学校副校长韦文广、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蓝色、党委组织部部长侯宗毅、校团委书记李晓东、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必辉、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黎军、后勤处副处长覃豪宁。

2020年6月23日教师代表及2020届在校毕业生参加典礼。学校党委书记韦安光,校长苗剑,党委副书记韦仕珍,副校长韦文广、覃拥灵、钟宏桃,总会计师韦兴文,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韦德先,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唐毓首出席,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二级学院院长、教师代表及2020届在校毕业生参加典礼。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任韦文广主持毕业典礼。

 

 


2019年12月31日,我校成功举办子鼠开年庆元旦,筑梦河院迎新春2020年元旦晚会暨社团游园活动。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覃拥灵,学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唐毓首,学生工作部部(处)长梁达友,校团委书记李晓东,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蓝色,校团委副书记唐秀福出席此次活动。全校师生数千人参与此次活动,喜迎新年的到来。

 



2019年11月11日下午,我校学工部(处)和校团委于逸夫楼广场联合举办2019年学风建设活动月启动仪式暨横幅签名活动。学工部(处)部处长梁达友、校团委书记李晓东、校团委副书记唐秀福参与此次活动。





2019年9月24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且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9月23日,我校在逸夫楼广场开展爱国主题教育活动。校长郎耀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罗之勇、党委副书记韦仕珍、副校长苗剑、副校长韦文广,以及各二级学院师生4000多人共同参与此次活动。




2019年4月28日晚,我校在体育馆隆重举行“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合唱比赛。学校党委书记韦安光,校长郎耀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之勇,党委副书记韦仕珍,副校长苗剑,副校长韦文广,总会计师韦兴文出席本次活动。我校4000多名师生到场观看比赛,7000多人观看网上直播。



2018年9月29日20时,我校2018年“花开河院,点燃梦想”主题迎新晚会于西区体育馆隆重举行。校党委副书记韦仕珍、学工领导、校团委领导、各二级学院领导出席晚会,全体2018级新生观看晚会。晚会由钟贵涛、潘华疑、韦泰、蓝喜晨主持。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刘晓亮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刘晓亮

 

 

 

 

 

 

 

 

河池学院团委投稿邮箱:hcxyxtw@163.com 技术支持: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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